一、金屬與石材幕墻面板加工制作要求
1.金屬板加工制作
(1)規范要求:海邊及嚴重酸雨地區,可采用三或四道氟碳樹脂涂層,其厚度應大于40μm;其他地區,可采用兩道氟碳樹脂涂層,其厚度應大于25μm。
(2)單層鋁板、蜂窩鋁板、鋁塑復合板和不銹鋼板在制作構件時,應四周折邊;蜂窩鋁板、鋁塑復合板應采用機械刻槽折邊。
(3)金屬板應按需要設置邊肋和中肋等加勁肋,鋁塑復合板折邊處應設邊肋,加勁肋可采用金屬方管、槽形或角形型材。
(4)幕墻用單層鋁板厚度不應小于2.5mm;單層鋁板折彎加工時,折彎處圓弧半徑不應小于板厚的1.5倍;加勁肋可采用電栓釘固定,但應確保鋁板外表面不變形、不褪色,固定應牢固;固定耳子的規格、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可采用焊接、鉚接或直接在鋁板上沖壓而成;板塊四周應采用鉚接、螺栓或黏結與機械連接相結合的形式固定。
(5)鋁塑復合板在切割內層鋁板和聚乙烯塑料時,應保留不小于0.3mm厚的聚乙烯塑料,并不得劃傷鋁板的內表面;打孔、切口等外露的聚乙烯塑料應采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膠密封;在加工過程中,鋁塑復合板嚴禁與水接觸。
(6)蜂窩鋁板在切除鋁芯時,不得劃傷外層鋁板的內表面;各部位外層鋁板上,應保留0.3~0.5mm的鋁芯;直角構件的折角應彎成圓弧狀,角縫應用硅酮耐候密封膠密封。
2.石板加工制作
(1)石材幕墻的石板,厚度不應小于25mm,為滿足等強度計算要求,火燒石板的厚度應比拋光石板厚3mm;石板連接部位應無崩壞、暗裂等缺陷,其加工尺寸允許偏差及外觀質量均應符合國家標準《天然花崗石建筑板材》(GB/T18601-2009)的要求;鋼銷式、通槽式、短槽式安裝的石材幕墻石板加工應符合行業標準《金屬與石材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133—2001)的要求。
(2)石材加工后的表面應用高壓水沖洗或用水和刷子清理,嚴禁用溶劑型的化學清潔劑清洗石材。
二、金屬與石材幕墻面板安裝要求
(1)金屬板與石板通常由加工廠一次加工成型后,運抵現場安裝。
(2)將金屬板用緊固件固定在骨架上,其位置、規格及緊固件的品種、規格和間距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3)石材幕墻的面板與骨架的連接有鋼銷式、通槽式、短槽式、背栓式、背掛式等方式。其中,鋼銷式為薄弱連接,規范已對其使用范圍作了限制:允許其在非抗震設計或6度、7度抗震設計幕墻中應用,幕墻高度不宜大于20m,單塊石板面積不宜大于1.0m2(其他連接方式的石材幕墻單塊面積不宜大于1.5m2)。
(4)短槽式石材幕墻安裝,先按幕墻面基準線安裝好第一層石材,然后依次向上逐層安裝,槽內注膠,以保證石板與掛件的可靠連接。
(5)石板的轉角宜采用不銹鋼支撐件或鋁合金型材組裝。
(6)石板經切割或開槽等工序后均應將石屑用水沖干凈,石板與不銹鋼或鋁合金掛件間應用環氧樹脂型石材專用結構膠黏結,不應使用不飽和聚酯類膠粘劑。
(7)不銹鋼掛件的厚度不宜小于3.0mm,鋁合金掛件的厚度不宜小于4.0mm。
(8)安裝到每一樓層標高時,要調整垂直偏差。
(9)金屬板、石板空縫安裝時,必須有防水措施,并應有排水出口。
(10)金屬面板的安裝應注意與產品指示箭頭方向保持一致。
(11)金屬與石材幕墻板面嵌縫應采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膠。
(12)金屬、石材幕墻上的滴水線、流水坡向應正確、順直。
(13)金屬、石材幕墻面板安裝使用鋁合金材作掛件時,在與鋼材接觸處應襯隔離墊片,以避免雙金屬腐蝕。
【命題考點】
幕墻立柱安裝的規定;應大于40μm;四周折邊;機械刻槽折邊;采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膠;0.3~0.5mm;彎成圓弧狀;不宜大于1.0m2;采用不銹鋼支撐件或鋁合金型材組裝;正確、順直。
【分析預測】
(1)根據所提供的材料,分析判斷金屬與石材幕墻工程框架安裝過程存在的不符合技術要求之處。
(2)根據金屬與石材幕墻面板加工制作的要求,分析判斷制作過程中存在的不妥之處。
(3)根據金屬與石材幕墻面板安裝要求,分析判斷所述的安裝過程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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